在教授引薦下,來到一家我還滿想進的單位,面試了第一次,我感覺很不錯,對方也有意用我,面試了第二次,總經理也相談甚歡,也有意用我。
基於以上要點,我很開心加放心的去了日本一趟。
一回國,風雲變色。有另一位高層要見我,也就是我的第三次面試。
這個面試可就是場鴻門宴了。首先,我等了兩個小時才等到主管(看),整場面試屬於笑裡藏刀的過招,主軸是關於我個人是多麼的優秀,因為太優秀了,所以他們單位不需要,加上他們沒有人像我一樣打領帶去上班,雖然我家以解釋這只是因為面試表達禮貌和尊重,但對方主管仍舊笑笑的表示我穿球鞋去的話會更好。
結果是什麼呢?雖然我知道不會用我了,但是誇張的是到現在也不給我答案,原因是"我是人才,所以現在交由副總裁定奪",真的是見鬼了。
這件事情還衍生初期他問題,讓我感到相當的心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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